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12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高新区财政安排。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7号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
2.2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
2.3 工程造价:611224元
2.4 招标范围:办公区域地面铺设、吊顶局部维修、墙面重刷涂料、会议室装修、水电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7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等级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直接将购买款项打入位于我公司大楼一楼的温州银行宁波分行(户名: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9020 0012 0190 0052 34)后直接至15楼公司前台开具发票,凭发票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9时30分00 秒
5.2地点: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二楼2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4日
媒介: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www.nbhtz.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  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
电  话:0574-87902015;
联系人:沈科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电话:87298569,13777207489;  传真:87731619;
联系人:张秋菊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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