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水公园项目资格预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04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滨水公园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2〕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始创苑路,东至IBM地块,北临甬新河,南邻光华路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11000平方米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园林景观、绿化等工程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105282976元
标    段:1个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或由具有上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 投标申请人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本项目施工招标的公告发布第一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入围数量为11家 。
 
4.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10日,每日9:00至11:00, 13:30至16:00,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2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10日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网站)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报刊)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
联 系 人:李忠军  0574-87298569 15824251520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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