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九龙湖镇田顾村下畦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项目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备【2011】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监理 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九龙湖镇田顾村下畦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项目
建设规模: 矿区面积为0.084平方千米,由15个矿界拐点围成,开采深度+5m~+99.18m,露天开采总开采量约为383.1万吨(按实际过磅吨位计量,工程量暂定)。
工程地址:本矿区位于镇海区城区中心295°方向直距约20km处,与九龙湖镇直距2km,距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所在地约25km,隶属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32′07″;北纬30°01′21″。位于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下畦自然村。
工程造价: 约8300万元。
监理服务期要求: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质保期满之日止。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招标范围:矿山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矿山建设、开采(含爆破,二次破碎,矿区内、外临时(道路)设施等)、宕碴(石料)挖装运输至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填方、边坡整理、黄泥等弃土清理挖装运堆和现场计量等】、水土保持监理、复绿监理【主要包括:环境(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创建“绿色矿山”等】。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认定的爆破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条件如下:
(1)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认定的爆破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3)其他监理人员要求:①爆破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②现场爆破监理员1人,要求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4)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2009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2年12月5日11: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或开标时擅自变更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11月30日至 2012 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报名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到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号楼名汇东方商务楼14楼)购买招标文件,须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图纸和其他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14:00时,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福龙路8号)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福龙路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74-86260522
招标代理: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号楼名汇东方商务楼14楼
联 系 人:张秋菊
电 话:0574-87298569,13777207489
传 真:0574-87731619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