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高新区段Ⅱ标、Ⅲ标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28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高新区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3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宁波市财政、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共同筹集,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区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领导小组,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Ⅱ标、Ⅲ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高新区;
建设规模:Ⅱ标:桩号13+580~15+650,共2.07km(其中14+600~15+376段左护岸已完成);其中桥梁6座,单跨最大为60米。
Ⅲ标:桩号11+715~13+580,共1.865km;其中桥梁5座,单跨最大为36米。
标    段: 2个标段;
工程造价:Ⅱ标约4072万元Ⅲ标约2766万元;
工期要求:Ⅱ标400日历天Ⅲ标400日历天;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Ⅱ标:桩号13+580~15+650,共2.07km(其中14+600~15+376段左护岸已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河道拓疏、挡墙、堤顶路面、排水沟、桥梁等工程全过程施工;
Ⅲ标:桩号11+715~13+580,共1.865km,施工图范围内的河道拓疏、挡墙、堤顶路面、排水沟、桥梁等工程全过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200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工程。(1、业绩认定须提供a.中标通知书、b.施工合同、c.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以上abc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2、业绩时间认定以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所出具的时间为准;3、合同造价以施工合同书中签约的金额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注:外地进浙单位施工业绩应在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登记且证明有效)。
3.2 投标人的水利水电施工资质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根据浙水建〔2009〕30 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且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3.5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且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3.6 质检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7 根据浙水建[2008]13号文件规定,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
3.8 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2年12月20日17: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在开标前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的,做废标处理。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和装订,其中项目班子可为同一套班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28日至2012年1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号楼13楼)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259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号楼13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领导小组
联系人:王巍
电  话:87913792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号楼名汇东方商务楼14楼
联系 人:李忠军、李巧波
电    话:0574-89086898
传    真:0574-87717371
 
                          20121128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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