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木碶路(丹桂路-滨江路)景观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2]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高新区财政安排。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南起丹桂路,北到滨江路
2.2 项目规模:改造总面积约13600平方米.
2.3 工程造价:5435807元
2.4 招标范围:改造丰富绿化品种,合理调整布局,增加色彩和层次;对人行道铺装等道路设施进行改造;适当设置花坛、景墙等小品,提升道路整体形象。
2.5 质量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7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若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均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若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若是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的,施工员中其中一名须为市政施工员,拟派项目经理若是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施工员中其中一名须为园林工程师。
(2)、拟派项目经理若是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的,需提供近三个月(7月、8月、9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3)、专职安全员1名
(4)、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要求B级及以上,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共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直接将购买款项打入位于我公司大楼一楼的温州银行宁波分行(户名: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9020 0012 0190 0052 34)后直接至15楼公司前台开具发票,凭发票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1日9时00分00 秒
5.2地点: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二楼2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时间: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8日
地 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
电 话:18658422550;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电话:87298569,13777207489; 传真:87731619;
联系人:张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