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姚江干流堤防维修加固工程试验段己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0】74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宁波市江北区江河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拨款和江北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江北区姚江干流堤防维修加固工程试验段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规模:本工程绿化面积约87076平方米,铺装及景观面积约8800平方米,沥青道路约8600平方米。包括景观铺地、园路、花坛、挡墙、绿化等。
工程地址:宁波市姚江江北区段左岸。
工程投资:招标控制价13722952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且在2009年10月1日后承担过单个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或质量评定报告原件,时间以验收报告或质量评定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09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2年11月9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0 月 23 日至2012 年 10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30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温馨提示:凡受到行政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江河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大院内
联 系 人:彭来忠
电 话:0574-87384282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14楼
电 话:13777207489 ;0574-87298539
联 系 人:劳晓波、张秋菊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