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大步街(原区安监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文号为:东发改投[2012]106号。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总投资金额:约26.76万元, 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本项目属于江东区小型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面积约390平方米。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对室内原有的柜子、吊顶、灯(洁)具、门窗、地板等进行拆除及重新装饰、新砌隔墙、管线铺装等,根据功能需求进行重新装修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是江东区小型工程项目施工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投标资格入围的施工单位。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的一年内在宁波工程建设网(
http://www.nbjs.gov.cn)不得有被停止招投标的不良行为且正在公示期的记录,否则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到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介咨询窗口)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含清单)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其他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14时00分,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大厅(宁波市桑田路935号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彩虹北路江东区政府3楼
联系人:黄雪峰
电 话:13706743899
7.2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室
联系人:王佳
电 话:13566005430
传 真:0574-87731619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