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楼公园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市城管局补助120万元,其余由江东区财政安排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明楼公园内
建设规模:改造总面积6850平方米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公园内老化苗木进行更换,同时新增部分观赏性较强苗木,对公园的围墙、园内建筑小品、道路铺装、给排水管网、照明系统、健身器材等进行改造和翻新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267.07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或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是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的需符合: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于开标日前(不含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时间:
时间: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7月24日
(报刊)宁波日报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系 人:李忠军、劳晓波
电 话:0574-87296712、1356603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