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九龙湖镇田顾村下畦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项目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备【201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九龙湖镇田顾村下畦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项目。
建设规模: 矿区面积为0.084平方千米,由15个矿界拐点围成,开采深度+5m~+99.18m,露天开采总开采量约为385.55万吨(按实际过磅吨位计量,工程量暂定)。
工程地址:本矿区位于镇海区城区中心295°方向直距约20km处,与九龙湖镇直距2km,距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所在地约25km,隶属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32′07″;北纬30°01′21″。位于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下畦自然村。
工程造价:约83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工期要求:40个月(包括基建期2个月)。第一阶段为前2个月矿山基建期,第二阶段为之后的38个月年开采量为120万吨/年,起止日期以采矿许可证的记载为准。
质量要求:出产的宕碴(石料)质量达到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施工图规定的要求;环境影响达到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镇环许【2011】86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矿山边坡和台阶、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达到《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九龙湖镇田顾村下畦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规定的要求;水土保持达到宁波市镇海区水利局出具的镇水【2011】11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招标范围: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九龙湖镇田顾村下畦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项目矿山建设、开采(含爆破,二次破碎,矿区内、外临时(道路)设施等)、宕碴(石料)挖装运输至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施工现场、黄泥等弃土清理挖装运堆(弃土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环境(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水土保持、创建“绿色矿山”等内容。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不含仅限拆除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国家施工资质管理规定,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界定按《浙政发【2009】22号》文件执行)。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爆破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如有或已核准更换的项目,在项目未竣工验收之前,该技术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安全员要求:安全员共计贰名。其中:壹名为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壹名为爆破安全员,要求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书且作业种类为安全员。
(5)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09年6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在2012年7月10日17: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两页《申请函》和《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并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或开标时候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证只需提交壹本(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还需提供任职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满足全部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派代表于 2012年7月2日至 2012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交易员本人持交易员证到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⑴《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可由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⑵交易员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⑶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⑸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证书、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壹本(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还需提供任职文件);
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爆破安全员的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书;
⑻经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登记年检合格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招标人仅向完整的提供了上述资料的申请人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2年7月12日9:30时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请详见电子公告屏)。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和保廉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根据镇政办【2009】1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的保廉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上述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时限方面的要求详见本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镇海区福龙路8号
电 话:0574-86260522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号楼名汇东方商务楼14楼
电 话:0574—87298539、13777207489
传 真:0574-87731619
联 系 人:张秋菊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