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朝晖社区卫生服务站迁建维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文号为:东发改社[2012]11号。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总投资金额:30万,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支出(教育专项)。本项目属于江东区小型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维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
工程造价:256369元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对朝晖社区卫生服务站迁址维修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抛光砖地面铺设,轻钢龙骨石膏板乳胶漆饰面吊顶,仿木纹洞石砖墙面饰面,及相应的强电、给排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是江东区小型工程项目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投标资格入围的施工单位。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的一年内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js.gov.cn)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否则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到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桑田路935号江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介咨询窗口)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含清单)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其他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9日10时15分,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大厅(宁波市桑田路935号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宁波市江东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121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574-87335821/13567880901
7.2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层1401
联系人:张秋菊
电 话:0574-87751302/13777207489
传 真:0574-87731619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