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戎路(民安路-惊驾路)大修工程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03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戎路(民安路-惊驾路)大修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东发改投【2012】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徐戎路(民安路-惊驾路)
建设规模:共维修沥青路面8850平方米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沥青路面维修等工程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28424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57日至20125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 13:3016:00,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669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
媒介:(网站)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 、www.cnnb.com.cn(报刊)宁波日报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 人:范琦  87298569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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