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车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由新建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地发改综[2011]9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指挥部,建设资金为浙江省宁波市对口援疆资金,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福洋路以北、伊西哈拉镇中心小学东侧。四至界限:东至规划道路,南至伊西哈拉镇水管所,西至伊西哈拉镇中心小学,北至空地。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2962㎡,其中门诊楼5557㎡,住院楼5100㎡,宿舍食堂1427㎡,附属用房建筑面积878㎡及道路、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建设。
工期要求: 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 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质量要求: 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工程造价:约3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1.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宁波市行政区域和阿克苏地区以外的监理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7日至2012年7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只需领取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无需再另行购买招标文件。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时间:2012年6月27日至2012年7月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指挥部
招标代理: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号楼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人:唐虹波
电话:0574-8729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