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新城联兴二期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已由 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2011]2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新城南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新城南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庄市街道,东至兴庄路,南临规划道路,北靠联兴一区。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工程规模: 镇海新城联兴二期拆迁安置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8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9115.5平方米,其中住宅约63176.9平方米,商业用房4222.7平方米,自行车库5815.4平方米,地下车库14279平方米,其他公建配套约1621.5平方米。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要求:同施工工期
工程造价:总投资约39641万元,工程投资约2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
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 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总监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
3.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在开标之日前三年至本工程中标公示结束期间(以有关部门的发文认定时间为准)内均无不良行为记录(检察院有黑名单记录的和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有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尚未竣工验收的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包括已核准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监理项目且符合《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9】269号)有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5月
31日至
2012年
6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时至
11:00时,
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交易员本人佩戴交易员证在宁波市镇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沿江西路200号)停车场小阁楼二楼)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行政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
6月
20日
9时
30分,地点为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新城南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 工
联 系 电 话: 0574-86569008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4楼1401室
电 话: 0574-87298539 13566546675
联 系 人: 唐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