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东发改投【2012】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市场发展经营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40%,区财政30%,其余款项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施工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曙光路104号
建设规模:项目改造面积2150平方米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招标范围:曙光菜市场改造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 237489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获取请使用本单位“电子密钥”登录http://42.120.50.205:7410投标人专区免费下载,下载图纸需把“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提交至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七楼7020财务室),方可下载。
开始时间:2012 年 5月 7 日 9 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12 年 5 月 11 日16时 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期限内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投标系统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6月1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另由于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项目,除把投标文件网上上传外,各投标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交一份电子档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
6、公告发布时间
时间:2012 年 5月 7 日至2012年5月 11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东市场发展经营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
联 系 人: 范琦
电 话:0574-87296712 1582425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