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姚江东排江北段河道整治工程(二期)Ⅱ、Ⅲ标段施工资格预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13 00:00:00
交易登记号:12GC060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姚江东排江北段河道整治工程(二期)Ⅱ、Ⅲ标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09]6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波市姚江东排江北段河道整治工程(二期)Ⅱ、Ⅲ标段。
建设规模: Ⅱ标段:河道拓浚砌石长约2350米;Ⅲ标段:河道拓浚砌石长约2690米。
工程地址: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内。
工程造价: Ⅱ标段约5100万元;Ⅲ标段约4100万元。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Ⅱ标段:桩号为K4+800~K7+150全长约2350米河道的拓浚砌石、泵闸新建、改建、拆除、土方开挖、护坡和K4+800~K9+284段水土保持(含Ⅰ标段的水土保持,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全过程施工;Ⅲ标段:桩号为K2+110~K4+800全长约2690米河道的拓浚砌石、泵闸新建、改建、拆除、土方开挖、护坡和水土保持等全过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如下工程业绩:自200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1、业绩认定以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①②③叁项原件为准。时间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时间(或)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时间(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但不包括补充协议(或合同)2、外地进浙企业的施工业绩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前应在浙江省水利网上公示)。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项目(界定按《浙政发【2009】22号》文件执行)。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个造价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业绩认定以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①②两项原件为准;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中标金额为准;3、当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上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上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为准;4、时间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时间(或)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时间(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
(5)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件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6)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200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2年3月21日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最后一页的《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以宁波市水利局网上公示为准)。
(8)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证只需提交壹本,且A证持有人姓名必须与资质证书副本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姓名一致。
(9)根据浙水建[2008]13号文件规定,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4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满足全部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壹个投标人最终只能中标壹个标段。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派代表于 2012年3月13日至 2012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2年3月26日9:30时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幕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竺巷东路33号 
联系人:周云
电  话:0574-87527656 
传 真:0574-87590368、87527656 
招标代理: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号楼名汇东方商务楼14楼
联 系 人:陈李锋、张秋菊
电   话:0574-87298539、87751301 
传   真:0574-87731619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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