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2GC050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姚江东排江北段河道整治工程(二期)Ⅱ、Ⅲ标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农经[2009]6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波市姚江东排江北段河道整治工程(二期)Ⅱ、Ⅲ标段。 建设规模: Ⅱ标段:河道拓浚砌石长约2350米;Ⅲ标段:河道拓浚砌石长约2690米。 工程地址: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内。 工程造价: 约9300万元。 监理服务期要求: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招标范围:Ⅱ标段:桩号为K4+800~K7+150全长约2350米河道的拓浚砌石、泵闸新建、改建、拆除、土方开挖、护坡和K4+800~K9+284段水土保持(含Ⅰ标段的水土保持,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环境保护措施等施工全过程监理;Ⅲ标段:桩号为K2+110~K4+800全长约2690米河道的拓浚砌石、泵闸新建、改建、拆除、土方开挖、护坡和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监理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同时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时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项目(界定按《浙政发【2009】22号》文件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条件如下: (1)投标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件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时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项目(界定按《浙政发【2009】22号》文件执行);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07年1月1日至今(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河道工程总监职务; (5)其他监理人员要求:①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②机电设备安装监理工程师1人;③水利专业造价工程师1人;④水利专业监理员1人,并具有监理员资格证书、初级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监理业务培训并且考试合格。 (6)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2年3月27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以宁波市水利局网上公示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3月13日至 2012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时,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图纸和其他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4月5日14:00时,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竺巷东路33号 联系人:周云 电 话:0574-87527656 传 真:0574-87590368、87527656 招标代理: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号楼名汇东方商务楼14楼 联 系 人:陈李锋、张秋菊 电 话:0574-87298539、87751301 传 真:0574-8773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