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1GC07013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试验段、1号线一期天童庄车辆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1】238号文、甬发改审批函[2010]2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甲控材料(第三批钢筋)供应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宁波市 2.2 项目概况 2.2.1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天童庄车辆段与综合基地±0.00以上工程,占地面积20公顷,房屋建筑面积139033㎡。包括车辆基地盖下工程、上盖盖体、夹层汽车库、盖上厂前区部分房屋。涵盖车辆基地房屋及附属工程、给排水、通风空调、低压配电、机电设备、轨道等多系统工程。 2.2.2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试验段具体范围为东环南路站~五乡西站盾构区间、五乡西站、五乡西站~终点盾构区间、明挖区间盾构井,共1站2区间。 2.3招标范围 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试验段、1号线一期天童庄车辆段与综合基地±0.00以上工程的甲控材料(钢筋)供应,数量暂定68000吨。 2.4 计划供货时间: (1)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天童庄车辆段钢筋供应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2)1号线二期试验段钢筋供应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 具体供货工期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等规定的从严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 3.1.1 对于生产厂 (1)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同时提供); (3)钢材年产量规模在200万吨及以上;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6)2007年至今至少签订过1个合同供应量10000吨及以上的钢筋供货合同(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 (7) 2011年至今至少累计签订过1000吨及以上的抗震钢筋供货合同(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材料招标中同时投标; (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对于钢材贸易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其经销的钢筋生产厂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1.1条对于生产厂(1)、(2)、(3)和(7)”的要求; (4)2007年至今至少签订过1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钢筋供货合同(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承诺能经销3-5家的钢筋生产厂的产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材料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至 2011 年 8 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未办理者请浏览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招标文件款收据。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 )凭收据领取。 注: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凭原购买的招标文件更换新的招标文件,但需重新报名。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9 月 20 日 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宁波海曙区丽园北路668号412室 邮编: 315016 联系人: 陈新国、杨更平 电话: 0574- 83884520 传真: 0574-83882835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江东支行 账号: 30010122000041676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988弄277号206室 邮编: 315016 联系人: 何丁华、戴科迪 电话: 0574-87717371、13429375093 传真: 0574-87717371 邮箱: 313514779@qq.com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 902000120190005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