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1GC040145 1.招标条件 惊驾路街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2011]7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惊驾路(外滩大桥-中兴路)约1.6公里范围内。整治内容主要为:拆违退红、交通整治、综合管线上改下、建筑立面改造、沿街绿地升级、城市家具更新等。项目总投资约2597万元,要求限额设计,工程费用控制在2597万元以内。招标范围为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方案优化、勘察: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主设计师为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负责人为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8月19日至 2011 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1 年8月26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00时;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申请表》; (3)“宁波市建筑设计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主设计师的执业注册证书; (6)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证明其与投标人有劳动关系材料(提供近三个月2011年5-7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 (7)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必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表》可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下载后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9 月 9日 9时,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5楼 邮编:315040 联系人:姚飞英 电话:0574-87751301 传真:0574-8773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