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高新区段一标(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15 00:00:00
交易登记号:11GC0602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高新区段一标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3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宁波市财政、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共同筹集,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区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领导小组,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南公路至界碑碶闸前段;
建设规模:河道全长约1.1公里(15+700~16+800),桥梁一座;
标    段:共分1个标段;
工程造价:33381483元;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河道拓宽筑堤、疏浚、桥梁(含现有桥梁的拆除外运,数量一座)等全过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2006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工程,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注:外地进浙单位施工业绩应在浙江省水利厅备案登记且证明有效)。
3.2 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按浙政发【2009】22号文件执行)。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同时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并且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3.4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且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3.5 质检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6 投标人的水利水电施工资质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根据浙水建〔2009〕30 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3.7 企业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不良行为且正在宁波市水利局、宁波市招标投标中心、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和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在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企业或拟派项目经理有行贿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8 投标人应在2011年7月4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或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号楼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如有缺失按每张50元扣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号楼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领导小组    
联系人:郭玮
电话:8791379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号楼名汇东方商务楼15楼
招标事宜联系人:张琳玲、李巧波
电话:0574-87977480、0574-87977488
工程量清单编制事宜联系人:苏工
电话:0574-27899071
监管单位: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91号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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