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1GC0500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一期)高新区段Ⅰ标段监理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3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建设资金来源:宁波市财政、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共同筹集。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南公路至界碑碶闸前段。 建设规模:河道全长约1.1公里(15+700~16+800),桥梁一座。 标 段:1个。 工程预算:约31700000元。 工期要求:自签订监理服务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如下工程监理业绩:2006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单个监理合同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的河道工程(1、业绩认定以监理合同原件为准,2、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签订时的金额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时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总监岗位(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 (4)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件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5)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200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1年6月21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以宁波市水利局网上公示为准); (7)其他人员要求:①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可由总监兼任),监理员1名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道桥专业:监理员1名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测量、资料及其他人员共1名;④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1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3日至2011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 14 时 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本工程监理招标定于 2011年6月28日 14 时 00 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商务楼13楼)开标室(具体详见公告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领导小组 联系人:郭玮 电话:8791379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号楼名汇东方商务楼15楼 联系人:李忠军、李巧波 电话:0574-87977480、0574-87977488 监管单位: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