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城镇龚冯、黄山两排涝站迁移重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五十期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慈城镇龚冯、黄山两排涝站迁移重建工程
建设规模: 龚冯村排涝站1座、黄山村排涝站1座。
工程地址: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内
工程造价: 1784496元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龚冯村排涝站、黄山村排涝站迁移建设的全过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如下工程业绩:自200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建设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认定以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三项原件为准。时间以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时间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项目。
(4)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件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
(6)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以宁波市水利局网上公示为准)。
(7)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7家时,则随机抽取7家;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7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派代表于 2011年5月11日至 2011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5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②《投标申请书》;
③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5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慈城镇政府工办一楼会议室(慈城镇解放路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点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村公告栏、政务(村务)公开栏及慈城镇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号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号楼名汇东方商务15楼
联系人: 张 丰 联 系 人: 李忠军、李巧波
电 话: 0574-87591788 电 话: 0574-87977488
传 真: 0574-87591788 传 真: 0574-877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