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湖人家三期安置房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0】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慈城镇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城镇湖心地块I-9,I-10地块,东至宝庆路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2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8.1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18000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勘察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项目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岩土类专业)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2、《设计项目投标申请书》(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 拟派主设计师的执业注册证书;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单位的或与投标人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其投标申请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必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3.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与勘察负责人均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交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招标文件费用付款请付至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慈城支行,账号:3901130219000013777,户名: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凭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1年4月29日9时30分
截止时间:2011年4月29日15时30分
地点: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6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商务大厦15楼
电 话: 0574-87977488、13486083352、13967874421
联 系 人: 唐虹波 李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