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丰村村民安置用房二标段绿化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甬发改投资[2008]5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东新建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土地出让金中解决,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典路西南侧、河道东南侧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8549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5960㎡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绿化苗木种植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约1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委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
3、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 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注:a、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b、《投标申请表》可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下载后使用。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9家时,随机抽取9家;3家≤合格的投标单位≤9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1年4月21日9 时至15时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时间: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20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东新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5楼
联 系 人:唐虹波
电 话:0574-87977480、13685841196
传 真:0574-87731619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