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1-04-15 00:00:00
1.招标条件
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宁波市
2.2工程概况:
根据《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详细规划》5号线为联系东部新城与鄞州的内部填充线,北起贵驷镇,南至石碶,线路总长44.3km,其中支线长10km。途经镇海新城、北部高教园区、国际会展中心、东部新城,沿鄞县大道途经鄞州工业区、南部高教园区、万里学院、华茂外国语学院、鄞州中心区等。
在新一轮的宁波轨道交通线网优化中对轨道交通5号线进行了初步调整,整个5号线(利用5号线支线、6号线支线及5号线双桥~石碶段)形成一个环线,建设总长约45km。工程初步计划分二期进行实施,最终5号线方案以线网优化最终成果为准。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客流预测、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安全预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含矿产资源压覆调查)。本项目初步计划分二期进行实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研究报告也要分二期编制和报批(备案)。
2.4工期要求:
(1)工程方案研究: 2011年12月底前完成线路及车站初步方案并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待线网优化和建设规划明确后,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研究工作。相关专题报告需通过国家(省级)相关部门审查、核准、批复或备案。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获得国家(省级)相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2.5标段划分:1个。
含段    2.6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要求,最终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部委或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同时满足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任务大纲和要求》。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服务范围为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不含临时资质;③200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国内一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并获国家发改委对工可报告批复(提供业绩合同和相关的批复证明,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④企业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近三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005年(含)前任职】,②至少独立完成过国内一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并获国家发改委对工可报告批复(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提供职称证书、业绩的合同和相关的批复证明,若合同中未能体现相关工作经验或项目负责人,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可同时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4 15 日至 2011 年 4 月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 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未办理者请浏览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原件、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下同)为2011 5 11 93000秒,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并同时在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668号412室
邮    编:315010
联 系 人:施佳荣、杨更平
电    话: 0574-87689121、83884520
传    真: 0574-83882835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
            宁波市中山西路988弄277号206室(天一家园五期)
邮    编:   315040
联 系 人:  许益仙、唐虹波
电    话:  0574-87717371、87977480、13484273397
传    真:  0574-87717371、87731619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  902000120190005234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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