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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综合设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1-02-28 00:00:00
交易登记号:11GC04002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08]35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综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天童庄车辆段(注: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1号线车辆段”即指“1号线天童庄车辆段”,为了更方便的说明工程规模,将在招标文件正文中直接出现”天童庄车辆段”) 综合基地位于宁波市东外环路外蔡家岸地区。天童庄车辆基地北面以后塘河为界,南面以500kV输电线路为界,东面以沿山干河为界,西面以规划的东外环路为界,规划地块狭长,东西长约1300m,南北仅宽约330m。占据了蔡家岸村及东西两面的土地,用地面积约38.347 ha。地块北面270m是宁穿路,东面是通邱隘站货场的规划道路。基地内规划设置有地下轨道交通站---五乡西站。
天童庄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承担1号线全部列车的定修、架修、大修及临修任务,以及2、3号线列车的大、架修任务;承担1号线部分列车的停车、双周/三月检任务。为节约土地资源,本基地进行了上盖开发设计,上盖平台面积约19.6万平方米, 盖上已经设置了基地配套功能建筑(约5.97万平方米),盖上拟开发住宅、公寓及配套公建建筑总面积约23万平方米,本次设计招标为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综合设计(含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天童庄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地块综合设计、城市综合体方案设计与结构超限设计复核)。
2.3 招标范围:
(一)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综合设计;
(二)本项目城市综合体方案设计;
(三)本项目结构(包括轨道交通上盖及其用房)的超限设计复核。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 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共90日历天,其中2011年5月底完成方案设计并报规划审批。
上述设计周期和工期安排如与招标人调整并报批的工程总筹划不符,以后者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调整设计工期,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同步调整。
(2)设计复核周期
从工程方案设计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工程进度要求的时间也可根据甲方要求另行规定,设计复核工作须按甲方要求同步调整。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的要求。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不含临时资质;
(2)业绩要求,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承担过我国境内轨道交通车辆段或综合基地上盖综合体;
②、承担过我国境内大型铁路车站综合体;
③、承担过我国境内轨道交通车站综合体。
以上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低于24米的设计或设计复核或设计咨询或设计监理的合同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若合同中未能体现业绩类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证明。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2005年(含)以前具备】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资格;
2、担任过以下项目之一的项目的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
(1)我国境内轨道交通车辆段或综合基地上盖综合体;
(2)我国境内大型铁路车站综合体;
(3)我国境内轨道交通车站综合体。
以上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低于24米的设计或设计复核或设计咨询或设计监理。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
以上要求需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业绩合同(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若合同中未能体现业绩类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证明,若合同中未能体现姓名的,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证明。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7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2月28日至 2011 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未办理者请浏览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有关资料(光盘)一份,请到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988弄277号206室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3月2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668号412室
邮 编: 315016
联 系 人: 包晓红、杨更平
电 话: 0574-83884509、83884520
传 真: 0574-83882835
户 名: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江东支行
账 号: 30010122000041676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夏15楼、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988弄277号206室
邮 编: 315040
联 系 人: 许益仙 、唐虹波
电 话: 0574-87717371、13484273397
传 真: 0574-87717371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 90200012019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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