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明家园中间道路(沧海路-民安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24 00:00:00
交易登记号:10GC040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明家园中间道路(沧海路-民安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建设局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77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江东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江东区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福明家园中间道路,南起民安路,西至沧海路。
建设规模:规划16米道路中心线长度为310米,规划20米道路中心线长度为473米。
项目总投资:21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5万元,前期费981万元)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招标范围:福明家园中间道路(沧海路-民安路)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 方案设计;■ 勘察设计;■ 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分阶段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且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道桥专业);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勘察类专业)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委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申请表》;
3、附件:■“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拟派主设计师的执业注册证书,证明其与投标人有劳动关系的材料。
■ 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证明其与投标人有劳动关系的材料。
■ 其他资料: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60页) 。
□ 其他资料。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表》可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下载后使用。
4.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与勘察负责人均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5 月 24 日至2010年 5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0年5月31日9时00分至2010年5月31日15时00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13楼;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7月 8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网站)
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宁波日报(报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东区建设局
联系人:倪玉峰
电话:87875063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 
电话: 87977488、13967813629 
联系人:郝以熙、邓敏义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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