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落河等三条河道局部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29 00:00:00
交易登记号:10GC06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直落河等三条河道局部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2009】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承担建安工程费的40%,其余由区财政承担,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直落河、明一河、牛郎河  
建设规模:河道疏浚37700立方米,河岸加固905米,绿化300平方米,截污系统2套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直落河河道疏浚、绿化、新建截污井、截污管、河岸加固;明一河河道疏浚、河岸加固;牛郎河河道疏浚、河岸加固、绿化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约56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委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申请表》;  
3、附件:■“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 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其他资料: 2007年至今已完工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表》可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下载后使用。  
3.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9家时,随机抽取9家;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9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0 年4月1日9 时00分  
截止时间:2010年4月1日16时00分  
地点: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号楼13楼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时间:  
时间:2010 年3月25日至2010年3月31日  
媒介:www.bidding.gov.cn     www.nbctc.com.cn  宁波日报  www.cnnb.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  
邮 编:315040  
联系人:黄千里、范琦  
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731619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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