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一期常年展馆(2号馆)七氟丙烷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6 00:00:00
交易登记号:10GC07002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一期常年展馆(2号馆)七氟丙烷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已由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甬发改备[2008]18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ZGZB2010-13 

3、招标内容: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一期常年展馆(2号馆)七氟丙烷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设备项目 

4、交货期: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交货地点:宁波市东部新城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内 

6、投标人资格要求 
㈠ 06年至今年 单个销售合同业绩在200万元及以上; 
㈡ 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㈢ 产品具有第三方的权威检验报告 
㈣ 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每个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后审需要提供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万元。形式:投标担保采用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或华东三省一市)的方式提交,汇款人名称应当与投标人的名称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址或电汇汇款地应当在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汇入以下账号: 
户名: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 
开户银行: 中行鄞州支行 
帐号: 810029789208093001 
提交时间: 2010年4月1日16:00前(资金到账后投标人凭有效银行缴款凭证到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处开具收据)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3 月 15日至2010 年  3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4 月 6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电话:0574-87990895
传真:0574-87990789 
联系人:丁波、施宗凯 (13605743822)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 
电话:0574-87751301、87977488、13656788378 
传真:0574-87731619 
联系人:唐虹波、郝以熙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购买标书说明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