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大河改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0-02-22 00:00:00
交易登记号:10GC060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大河改迁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09】188号、北区发改基【2009】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慈江灌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城北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拨款。项目已具备公开 招标条件,经宁波市江北区农林水利局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邵余村 
建设规模:江北大河现状河道面宽为25.0m,底高程-1.37m。根据本次水利计算成果,结合规划并分析江北大河的现状,本段设计河道改线后新开挖河道全长约1.891km,河道面宽为40.0m,在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下河道过水断面积为105m2。河底高程结合同河网河道定为-1.87m。河道两侧堤线外15m位置为河道管理范围边界,总控规宽度为70m,配套建设跨河桥梁三座。新建跨河桥梁均为公路桥,其中1号桥跨径总长42.0m(13+16+13),其中行车道宽14.0m,两侧各有2.0m人行道;2号桥跨径总长48.0(16+16+16)m,其中行车道宽14.0m,两侧各有2.0m;3号桥跨径总长60.0m(20+20+20),其车道宽为8.5m。主要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8个月 
项目总投:约2865万元人民币 
工程造价:约2338万元人民币(其中河道部分工程造价约1508万元,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预算咨询成果报告书为准) 
招标范围:江北大河现状河道面宽为25.0m,底高程-1.37m。根据本次水利计算成果,结合规划并分析江北大河的现状,本段设计河道改线后新开挖河道全长约1.891km,河道面宽为40.0m,在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下河道过水断面积为105m2。河底高程结合同河网河道定为-1.87m。河道两侧堤线外15m位置为河道管理范围边界,总控规宽度为70m,配套建设跨河桥梁三座。新建跨河桥梁均为公路桥,其中1号桥跨径总长42.0m(13+16+13),其中行车道宽14.0m,两侧各有2.0m人行道;2号桥跨径总长48.0(16+16+16)m,其中行车道宽14.0m,两侧各有2.0m;3号桥跨径总长60.0m(20+20+20),其车道宽为8.5m。主要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1、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主项资质要求为水利水电);2、投标人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并同时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3、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认定标准为:投标人具有2004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类似工程(单个合同价15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和单跨15m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经验(投标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质量评定报告原件,时间以验收报告或质量评定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外地进浙企业的施工业绩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前应在浙江省水利网上公示。4、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5、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按照甬水建【2007】22号文、甬水建【2007】44号文的相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 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组成员资格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且登记的岗位与报名的岗位相对应;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3、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同时兼职;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8】13号文件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5、拟派安全员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C证)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企业IC卡; 
2、工商注册地不在浙江省的已在浙江省水利网上公示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的打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项目安全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申请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的业绩资料(1、具体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质量评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2、外地进浙企业还需提供施工业绩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前在浙江省水利网上公示的打印件)。 
3.4投标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详见本招标公告3.1条款。 
3.5资格审查方式:资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申请受理”当天提交本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申请资料由招标人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24日至2010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0 年3月3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0 年3月3日15时30分 
地点: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号楼13楼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慈江灌区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          
邮编:315040                    
联系人:叶建江                     
电话:0574-87524737             
传真:0574-87524737       
监督部门:宁波市江北区农林水利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大院内              
电话:0574-8735688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商务楼15楼
邮编:315040
联系人:陈李锋、李忠军
电话:0574-87977488、13967874421          
传真:0574-87731619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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