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东百丈路、彩虹路文明示范路整治工程(外墙整修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19 00:00:00

交易登记号:09GC0603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江东百丈路、彩虹路文明示范路整治工程(外墙整修部分)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2009]63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在江东区09年度计划专项经费列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东区百丈路、彩虹南路。
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暂估):119.4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沿街店面广告牌及外墙的整修等。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甬建发[2007]463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但应附规定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16日至2009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5、6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委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申请表》;
3、附件:“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资料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表》可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下载后使用。
4.2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09年10月23日9时00分至2009年10月23日15时00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13楼;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江东区
电话:0574-87740330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C区
电话:0574--87731619、13967813629
传真:0574-87731619
联系人:邓敏义、郝以熙
网站:HTTP://WWW.NBZGZJ.COM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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