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化工区低温及压力罐区项目一期20000立方米低温乙烯终端及配套公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23 00:00:00

交易登记号:09GC05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化工区低温及压力罐区项目一期20000立方米低温乙烯终端及配套公用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瑞福特气体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化学工业区)俞范片,东侧邻大安化学,南侧邻LG,西侧邻镇海炼化,北侧邻海塘,占地约200亩。
工程造价(暂估): 约12100万元,监理费约200万元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除TGE监造的全容罐外,整个终端和配套公用工程的土建、安装等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不包括设计、采购,对TGE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参与验收,报酬以固定费用10万元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23日至2009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8月18日9 :30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瑞福特气体储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联系人:徐承
电话:0574-87425387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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