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09GC0500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城新区官山河以西路网二期路面及官山河西侧河岸整治工程Ⅰ、Ⅱ标段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05】6号、【2006】142号、【2009】12、【2008】174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城新区
工程造价(暂估):约2000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10000万元(监理费约180万元),二标段约10000万元(监理费约180万元)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Ⅰ标段:包括横二路及横二路桥梁、横三路、横五路及横五路桥梁、横六路、纵A、B、C、D路(横一路以北部分);Ⅱ标段:包括横九路、横十路、横十一路、横十三路、横十四路及横十四路桥梁、横十五路、横十六及横十六路桥梁、纵A路(横八路以南部分)、纵J、K、L、M、N、P路、纵D路(横一路以南部分);各标段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25日至2009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7月16日9 :00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根春
电话:0574-8757216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联系人:唐虹波
电话:0574-877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