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09GC0601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一期常年展馆(2号馆)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服务函[2008]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会展区的西南角,宁波国际展览中心的南面,西临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酒店.公寓等规划配套区,东临家电电子常年展馆
工程造价(暂估): 约1600万元
工期要求:要求与土建工期相衔接
招标范围:2号馆消防工程
质量要求:同施工总承包单位质量等级要求(总承包单位的质量要求为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确保“甬江建设杯”,争创“钱江杯”)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安装能力。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2日至2009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0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6月22日10:00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联系人:许益仙
电话:0574-87977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