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幕墙工程深化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07 00:00:00

交易登记号:09GC040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幕墙工程深化设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投资函【2007】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部分财政,其他自筹。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深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高新园区内,地块北临江南路,东临陈郎桥江,西面和南面均为高新园区的规划路
建设规模:外墙面积约4100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约25929万元人民币
工期要求: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共15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
招标范围:根据总图进行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须至少承担过1个15000m2以上规模的幕墙设计工程,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
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5月6日至2009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原报名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只需到5号窗口登记,无须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邮编:315040
联系人:罗瑛
电话:0574-87731619
传真:0574-87731619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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