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09GC050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山碑塔塘加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农经[2009]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北仑区水利局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北仑区财政及上级财政。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经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梅山岛东北角
建设规模:梅山碑塔塘加固工程地处梅山东北角,南起反修砌,北至大兴砌,全长约1598m。具体包括:碑塔塘全线1598m的加固;重建反修砌,拆除后重建规模为2孔×2.5m,维修加固大兴砌(2孔×2.5m)的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工期要求: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27个月(包括保修期12个月,现场服务期为15 个月)。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不在浙江省已经在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年度登记备案、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格证书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具体要求:1、工程项目为设计防潮标准在50年一遇或以上的海、江塘工程,且建筑工程部分投资大于1000万元。2、工程已完工(或已竣工),完工报告(或质量评定报告)出具时间为2004年3月1日至报名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购买招标文件
3.4投标企业和人员(总监)必须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28日至2009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原报名单位继续有效,不需重新报名。
6.2、原招标文件继续有效,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需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6.3、详细时间安排我单位将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方式告知投标单位。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水利局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区政府
邮编:315800
联系人:郑坚波
电话:0574-86782431
传真:0574-8678242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邮编:315040
联系人:唐虹波、陈李锋
电话:0574-87977488 13967874421
监督部门:宁波市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卖鱼路
电话:0574-8726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