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09GC0600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一期综合配套区(酒店部分)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服务函[2008]18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会展区的西面,西临甬新干河,南临民安路,东临一期常年展馆
建设规模:地下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
工程造价(暂估): 约45000万元
工期要求:750日历天,并确保在2011年6月30日前竣工交付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不包括电梯、VRV空调系统、中央空调主机等大型设备及变配电、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需要行业部门施工的专业工程)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安全要求:合格,并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并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等于9000万元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 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复印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淑薇
电话:0574-8799089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联系人:唐虹波
电话:0574-877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