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09GC06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钱湖旅游集散中心(配套)排污管道工程已由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以甬东旅经发[2007]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钱湖镇
建设规模:排污管道全程约300米
工程造价:暂估41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旅游集散中心排污管道工程、路面工程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 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安全员一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2、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投标申请的人员须持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申请材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nbctc.com.cn/);上述1-6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3.4投标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通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7家时,则随机抽取7家;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7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月22日至2009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2009年1月24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09年2月4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09年2月4日16时00分
地点: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原报名单位无效。
2、原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报名后可凭原招标文件更换新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
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邮编:315040
联系人:李忠军
电话:0574-87731619
传真:0574-877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