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服务函[2006]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市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庄桥街道马径村,西至经二路,东至经四路,南至纬五路,北至纬二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1116.9平方米
工程造价(暂估):约10000万元
工期要求:同施工合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和市政园林景观及附属配套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质量要求:同发包施工合同质量等级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监理甲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复印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2月6日9:00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联系人:唐虹波
电话:0574-877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