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工程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05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服务函[2006]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单位)为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市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庄桥街道马径村,西至经二路,东至经四路,南至纬五路,北至纬二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1116.9平方米(地下3631.4平方米,地上47485.5平方米),
工程造价(暂估):约10000万元。
工期要求:商务办公楼、配套用房区域400日历天;其余工程270日历天竣工交付
招标范围商务办公楼的二次装修、弱电、绿化、开闭所、配电房设备除外的全部建筑、安装和附属工程等。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壹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15日至2009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1月16日9:00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1月16日9:00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联 系 人: 唐虹波                   
电  话: 0574-87731619          
传  真: 0574-8773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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