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08GC0603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丰村地块村民安置用房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函投资[2005]158号、[2008]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宁丰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土地出让金中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典路西南侧、河道东南侧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7694.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042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269.4平方米;(一标段建筑面积约87722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634.4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19972.2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5635平方米)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招标范围:各标段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约44238万元(其中一标段约19267.76万元,二标段约24960.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系统”中备案通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其中参加一标段的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 3853.552万元以上,参加二标段的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4992.048万元以上)。2、投标单位须在报名申请表上注明所参加的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系统”中备案通过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专职安全员2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2、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申请材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nbctc.com.cn/);上述1-6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3.5投标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通过。
3.6资格审查方式:各标段资格符合性审查,每个标段招标人推荐1家,合格单位>11家时,另随机抽取10家;3家≤每标段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11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08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08年12月31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08年12月31日15时00分
地点: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号楼13楼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时间:
时间:2008 年12月25日至2008年12月30日
媒介(网站):www.bidding.gov.cn,www.nbctc.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宁丰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东城百汇12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陈总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邮编:315040
联系人:黄千里
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7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