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08GC0603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08年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优化和完善工程已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以浙公路[2008]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四标段象山、宁海,三标段慈溪、余姚、江北,二标段北仑、东钱湖、镇海,一标段奉化、鄞州。
工程造价(暂估):约400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的标志优化和完善
质量要求:优良。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1月5日至2008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5日9:00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邮编:315040
联系人:唐虹波、罗瑛
电话:0574-87731619
传真:0574-877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