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08GC05008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精神病院2号楼住院楼翻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社会函〔2008〕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精神病院、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安排2020万元,其余由福利彩票基金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精神病院内
建设规模:约10810平方米,设置床位380张左右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监理 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购买招标文件
3.4投标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通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0月31日至2008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精神病院
宁波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童安村
邮编:315040
联系人:楼工
电话:0574-8811699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邮编:315040
联系人:唐虹波
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731619